廢棄物為什么可以再生利用?
發布時間:2017/11/16
資源經過一次或多次利用,變為工業垃圾或生活垃圾。這些廢棄物為什么可以再生利用呢? 資源再生的內在原因是什么呢? 要回答上述問題,必須對資源再生機理進行分析。各種再生資源的物理形態、化學性質等特征不同;人們對用途的期望不同,資源再生的機理也不同。
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:
1.資源經過利用,原有功能因污染而受損,經過凈化處理可以全部或部分恢復原有功能,再次利用。如作為人畜飲用、溶劑、熱交換介質等的水資源,在工業利用過程中被污染,經過凈化處理,去除有毒、有害元素,可以降級使用;
2.資源經過利用,原有功能只有量的減少,剩余部分仍可利用。如煤、石油及天然氣在使用過程中只利用了部分熱能,廢氣、余熱仍可以回收利用。屬于這一類的有高爐廢氣、高溫廢水、高溫鋼錠及廢渣等,可作為再生能源;
3.資源經過利用,原有多種功能并未喪失,部分功能仍可利用。如由鋼鐵及有色金屬制造的機器、汽車、金屬工具等,經過多年使用,作為勞動工具的功能已經喪失,但是作為原材料仍可以重復利用。屬于這一類的除廢鋼鐵、廢有色金屬外,還有廢舊塑料、廢舊紙張等;
4.資源經過利用,由于技術經濟等原因,原有功能喪失且無法恢復,其潛在動能還可以利用。如木材腐爛變質后不能再作為原材料,但可做燃料;腐爛變質的糧食,已喪失作為食物的功能,甚至不能作飼料,但是可以直接作為燃料或肥料;也可以制造工業酒精,作為燃料。屬于這一類的再生資源還有多種有機物,特別是那些難以分檢的有機混合垃圾,只能利用其潛在功能。